使用智慧財產權(IP)資產作為企業融資的抵押品是擴大信貸管道的可能創新解決方案,特別是對於發展中國家的中小企業(SME)而言。
根據最近發布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手冊,商標、專利、工業設計和經濟利用的版權(包括軟體)等權利可用於確保金融交易的安全。
報告稱,這種方法對於技術、設計和媒體驅動的中小企業尤其有利,這些中小企業往往缺乏有形資產,但擁有寶貴的智慧財產權 Luiz Fernando Plastino,Barcellos Tucunduva Advogados 律師、USP 智慧財產權專家和民法博士.
“但理論上任何可轉讓的智慧財產權都可以用來獲得融資”。在美國等國家,我們至少從上世紀末就有使用版權的歷史。在歐洲大陸國家,我們自十九世紀以來就一直在討論在保固中使用的版權和商標。在巴西,我們看到商標被用作司法保障,但這些權利用於融資的情況並不常見",他解釋道。
例如,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專注於技術、設計或媒體製作的中小企業,通常沒有自己的有形資產來擔保貸款,但它們擁有寶貴的智慧財產權,如果金融機構願意,可以利用這些價值來獲得融資並準備接受它們。普拉斯蒂諾說,「各種公司,甚至金融機構,甚至不知道這種類型的業務是可能的,因為它沒有得到太多研究,而且我們在這個問題上仍然沒有太多判例。
在南太平洋大學法學院答辯的博士論文中,題為"作者作為動產的專有法:對擔保權的影響",普拉斯蒂諾提出了這樣的問題:公司可以從這種做法中獲得很多好處。 “這些公司可以透過對其智慧財產權資產進行估值來發現寶藏,而智慧財產權資產的估值方式與通常對房地產或設備等物質資產的估值方式不同”。
新的產權組織手冊帶來了多種模式,從知識產權和許可的轉讓、權利本身的擔保的構成到直接投資和特許權使用費接收的證券化。 "O 之前的產權組織材料過去主要關注最後一種格式,他回憶道,該模型因大衛·鮑伊(David Bowie) 為資助其在20 世紀90 年代的推出而推出的模型而聞名。"。
對於專家來說,需要強調的是,WIPO手冊從談判的角度分析問題,而不是依賴任何國家的法律。 “我的博士研究重點是這些結構在巴西應如何採取法律形式,主要考慮版權和軟體”普拉斯蒂諾認為,了解如何進行這些活動非常重要,這樣雙方都不會落入手中。
WIPO 手冊(「實踐智慧財產權融資:用您的智慧財產權資產擔保貸款」)可在其公司融資頁面上找到: https://www.wipo.int/en/web/ip-financ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