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公民的義務之一是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繳稅。然而,在諸如2020年全球經歷的新冠疫情等不利時期,情況可能會失控,經濟將直接遭受損失。
在像這樣的極端危機情況下,為了確保稅收不受影響,政府通常會採取一系列措施來幫助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同時保持稅收的有序流動。
然而,公共機構並非總是提供必要的效率,以確保談判能如預期進行。一位在聖卡塔琳娜州從事兒童產品貿易的進口商發現其債務被登記為未償債務,於是求助於其有權享受的援助項目。 「疫情期間,我欠了聖保羅州財政部一大筆錢。所以我嘗試加入『保利斯塔協議』(Acordo Paulista)項目,該項目承諾除其他優惠外,還能減免罰款和未償款項的利息,」這位進口商說。
巴西國家財政秘書委員會 (Comsefaz) 的數據顯示,僅在 2020 年第二季度,也就是疫情爆發初期,巴西各州的 ICMS(商品和服務流通稅)徵收額就比上年同期平均下降了 18%,這導致了諸如“聖保羅協議”等項目的出台。
該公司在聖保羅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了付款,並正式確定了付款條款,同時申請了新的付款單。然而,系統不僅沒有發放新的付款單,還阻止該公司在加入協議的期限內再次申請分期付款,這與公告中規定的要求相反。這一切都令該公司感到無力且沮喪。經過多次嘗試(所有嘗試都有完整記錄),該公司決定尋求專業協助,最終透過法律途徑成功加入了聖保羅協議分期付款計劃。
據稅務律師兼 Nogueira Lima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Victor Volpe Nogueira de Lima 博士稱,許多公民在遇到此類案件時不會訴諸法庭,一方面是因為害怕繁瑣的官僚程序,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們錯誤地認為這樣做是徒勞的:「在這些案件中,可以申請強制令,以保障被公共機構侵犯的明確而確定的權利,」他解釋道。
法律專家建議,在類似情況下,所有互動都應記錄在案,可以透過協議編號,也可以透過與相關機構的往來截圖和電子郵件等方式保存。如果所有解決辦法都已用盡,當事人應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由律師提起必要的上訴,以確保當事人的權益不受損害。
在本案中,一旦確定了該商人的善意,就承認了他明確且確定的在保利斯塔協議計劃中恢復資格的權利,以及重新簽發付款單的權利,並承認了他遵守先前提出的請求的權利受到了侵犯。

